結語︰回顧與展望

 

    整體來說,學校臨床心理師將個案視為系統中的一份子,以系統的觀點來看,人是自己和自己所處的環境不斷地互動的,換句話說,學生的問題不僅僅是他的問題,而是他和環境互動的結果,而學生的環境包括了家庭、班級、同學朋友、學校、社區與社會文化。學校臨床心理師在面對個案時,運用心理病理學、心理衡鑑等臨床心理學的專業知識,來釐清個案問題之所在,並企圖用心理學中動力的觀點與系統的觀點來進行個案問題的分析,最後運用心理學知識與心理治療來協助個案解決問題。這也是學校臨床心理師和其他輔導專業人員最大的不同之處。

    學校臨床心理師在處置個案時面向較廣,那是因為心理師相信,當系統中有一個份子開始動時,其他的份子也會跟著變動,並希望由於這樣的變動,可以改變學生的環境,促成系統新的動態平衡,並進而能活化教師,幫助到系統中更多人,促進教育活動的進行。

    基於這樣的想法,學校臨床心理師除了利用個案輔導或團體輔導直接接觸學校學生之外,也將老師視為可改變的對象,進行個別輔導、教師團體、教師讀書會、個案研討及提供諮詢服務,在學校建立危機處理模式,進行預防性輔導計畫,並提供學生家長個別輔導及諮詢服務等,第二年的工作更將觸角延伸到社區,帶領教師成長團體、擔任個案研討的講座或督導…等等,以期能回歸學校臨床心理師的工作核心,即藉由間接的模式,協助更多的人。

    由這一年多的工作成果來看,學校臨床心理師這樣的工作形式,不僅直接協助學生、老師及家長解決問題,也促進老師們增加輔導知能,加強學校危機應變與處理的能力,間接幫助學生改善學習環境。

    在此,就學校臨床心理師的工作提出一些省思:

1.學校臨床心理師的工作定位

        學校臨床心理師想作的,不光光只有解決個案本身的表面問題,也希望能深入個案問題核心,甚至改變系統裡的其他成員,使系統的互動更良好。學校臨床心理師的工作核心,是利用間接服務的模式,來達到對學生所處的整個系統服務為目的;在這樣的前提之下,對家長、老師及社區提供的諮詢、教育及預防性工作,顯得更加重要。

2.學校臨床心理師的組織定位

        學校臨床心理師和學校輔導老師在組織定位上最大的不同在於,學校輔導老師隸屬於輔導室之下,而學校臨床心理師雖然也在輔導室裡工作,但在工作層面上常超出輔導室之外,例如一些跨處室的輔導工作,或是擔任校長的諮詢工作等;也因為如此,心理師可以有機會從整個系統來分析問題,在問題處理的操作上也較靈活。

3.學校臨床心理師的訓練

    此次試辦學校臨床心理師時,由於時間上十分緊迫,並沒有進行職前教育,因此使得學校臨床心理師進入校園之後,不清楚自己的定位,必須摸索自己可做些什麼事情,而學校的行政體系,也不是十分的清楚,造成心理師與學校都花了一些時間在彼此適應。日後若能在學校臨床心理師進駐學校之前,先給予職前教育,並協助學校主管瞭解學校臨床心理師的定位,將可縮短摸索期,使得學校臨床心理師的工作能更快的推展開來。

    此外,在學校臨床心理師的篩選上,為確保學校臨床心理師的素質,應要有證照制度,目前學校臨床心理師僅由小型聯合考試或各校自行甄選,若能有一個類似國家考試般制度化的篩選過程,將可儲備較多優質人才,以利學校臨床心理師工作的推展;在學校臨床心理師初期的訓練上,應以駐校為主,以協助學校臨床心理師瞭解該區的校園文化,駐校服務滿一定時間之後,則以責任學校制來服務,也就是視該行政區的特色與各校需求的不同,來決定該學校臨床心理師要負責服務幾所學校,以避免造成工作量過大無法負荷或是資源的浪費。

4.學校臨床心理師的督導

    學校臨床心理師在這一年多均接受台大心理系吳英璋教授與陳淑惠副教授的督導,督導的內容包括釐清學校臨床心理師的工作理念、利用腦力激盪的方式,來促使學校臨床心理師能更有彈性的面對問題、以及檢視學校臨床心理師各項實務工作技巧,進行專業再加強與工作方向的檢討;藉由這樣的督導的確幫助學校臨床心理師更有能力去協助學校系統,因此督導編制在學校臨床心理師的工作上是不可忽視的,特別是在工作初期,最好每週均有督導時段,工作熟練之後,最好要有兩週一次的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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